关于选派干部参加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0 点击数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拓宽干部视野,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和地方优势,促进区域党组织互动融合,经与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商议,经渝北区委组织部同意,在全校范围内选派干部到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办副主任。

二、挂职时间

干部挂职时间为6个月。

三、选派对象条件

选派的挂职干部应符合以下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协作,综合素质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科级(含科级岗位负责人)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四、管理考核

工作任务:实行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学校)双重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挂职干部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日常工作任务,接受挂职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工作考核:挂职期满,挂职干部对挂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应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交挂职单位组织部门,由挂职单位党组根据挂职干部挂职期间的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给予综合鉴定,填写《干部挂职锻炼鉴定表》,交派出单位考核,并存入本人档案。

工作待遇:坚持不改变与学校人事关系的原则,挂职期间原职级、待遇保持不变。

工作评价使用:对挂职工作期间,勤奋好学、工作负责、开拓创新、成绩突出的干部,将作为评先评优、后备干部选任、职级晋升时的重要参考;对挂职期间工作不认真,违反组织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选派程序

(一)20181224日前填写附件《挂职锻炼干部报名表》交组织部603室。

(二)学校审定派出。党委组织部根据有关条件对人员进行审核,根据挂职岗位需要、人员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确定挂职锻炼人选,报党委会议审定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挂职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挂职锻炼干部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