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对高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出入境管理和因私护照的管理要求以及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处级干部(含组织员,纪检员,转非人员,五、六级职员)需将个人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交由组织部统一保管,请各位领导于2019年3月18日下午5:00前将以上证件交到组织部张翠同志处。
各位领导如需借阅护照办理相关事宜,请到组织部完善借用手续。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