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点击数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关于认真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渝教工委〔20195号)精神和要求,学校各(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需在2019320前完成。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有关督导安排另行通知)通知如下:

一、主题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题是:学用新思想、建功新时代。各(直属)党支部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方法步骤

坚持统筹兼顾、有序衔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细化为10个具体步骤。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9227日前)。各(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开展2018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等内容,结合党支部实际,研究确定本(直属)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具体时间地点,并将会议时间地点于2019227日中午12点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统战科,统一呈报市委教育工委备案备查。

(二)精心组织学习(201938日前)。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集中学习全国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等内容,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要坚持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三个确保。要深刻领会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三)开展谈心谈话(201938日前)。实行“三必谈”,即党支部书记与支委委员必谈,支委委员相互之间必谈,支委委员与党员教师或学生必谈。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四)查找突出问题(201938日前)。(直属)党支部(班子)应重点围绕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流毒等方面,查找问题和差距。党员个人还应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

(五)完善述职材料(2019312日前)。(直属)党支部书记在《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第四步中查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党支部(班子)述职报告。党支部(班子)述职报告应包括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等4个方面内容。

(六)做好会前沟通(2019312日前)。(直属)党支部在完成上述5个步骤之后,提前与督导人员联系沟通会议筹备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告知时间地点,着手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未组织学习研讨、未开展谈心谈话、未查找突出问题的党支部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七)召开会议述职评议查摆问题(2019320日前)。(直属)党支部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但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本环节主要包括3项工作:一是听取党支部(班子)述职。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深入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二是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组织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三是开展支部评议和党员测评。发放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等次,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作为支部考核重要参考;发放党员民主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八)组织评定(2019323日前)。组织评定要在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工作实绩等综合情况,客观公正,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学校党委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九)整改落实。党支部(班子)和支委委员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班子)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十)会后上报(2019325日前)。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后,党支部要及时整理会议的有关档案资料,并将党支部(班子)整改措施、党员评定等次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报电子档)。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要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分类指导,深入党员群众了解实际效果。要注意加强对已毕业但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各(直属)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好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有序有效开展。

(二)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关爱相结合,各(直属)党支部要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的精气神,真抓实干敢担当,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为推动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营造良好氛围。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直属)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必须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同时,要认真总结提炼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活氛围。

 

附件:1.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党员评定等次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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