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点击数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199号)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定》(渝工业职院委〔201561号)要求,现将2019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证质量。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继续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把群众基础好、信念坚定、作风正派、思想过硬、工作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好的教工和学生骨干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199号)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定》(渝工业职院委〔20156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把好党员发展各个关口,以程序规范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三、强化监督。各党总支要加大对教工和学生党员发展的督查力度,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各党总支要加强指导,广泛调研,认真审阅部门党员发展材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及时规范报送材料。请各党总支、党支部按《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中相关要求及时规范报送材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12371党建平台,凡12371党建平台中没有的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

特此通知。

附件:时间安排及各类表格

 

                            党委组织部

                            2019322